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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楼市调控 先来搞懂“认房”与“认借”
上传日期:2017-5-11 浏览次数:4476

   
      去年大部分城市都处于调控中,“认房”、“认借”的概念被大家广泛关注。认房和认借如何区分?

      一、认房又认借
      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借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借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借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借指的是看你有几次借款记录,而不考虑借款是否还清。
      认房又认借款,就是指借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借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举例:
      1、小明购买了一套房(为小明的首套房),是全款买的,没有从银行借款;
      2、小明借款买了一套房,借款已经还清了;
      3、小明借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借;
      4、小明借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借的政策下,无论小明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其再次买房,将认定为2套房,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如果小明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卖掉,其名下已无房且从未有借款记录,则再买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当然了,在一些认房又认借的城市,上述第1、2、4种情况虽也认定为二套房,但由于其无借款或者借款已经还清,则其再次买房,这套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之间,即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高,但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低。在有些认房又认借的城市,上述四种情况,则全部按照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具体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二、认房不认借
      不管购房者有没有借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借款,借款有无还清,再买房,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借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借款记录。

      三、认借不认房
      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借款,再次借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大多数城市公积金借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是“认借不认房”,住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公积金借款,住房套数的认定:

      1、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借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借款。
      2、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借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借款。
      3、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借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借款。

      另外,个人借款购买的40年产权或者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房子是否计入“认房”范围,其借款是否计入“认借”范围,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因此,个人在买房前,要了解城市的政策及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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